湖北日報訊 (記者胡弦)在中央過緊日子的號召下,仍有單位“頂風作案”。昨日,武漢市審計局局長王清華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。其中透露,武漢市有7個單位“三公”經費支出超預算控制數,涉及金額371萬元。
  根據市財政局彙總,去年市直黨政機關、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3.01億元,為預算控制數的90.7%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用0.31億元,為預算控制數的79.5%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.25億元,為預算控制數的93.4%;公務接待費0.45億元,為預算控制數的86.5%。
  審計局共審計了其中28個部門的“三公”經費和會議費支出情況。去年,28個部門“三公”經費支出總體控制較好,全年實際支出5364萬元,比預算控制數減少836萬元。
  審計也發現問題:2個單位在公務接待報銷過程中,未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方式,違規結算報銷費用15萬元;有1家單位違規報銷個人因私出國費用2萬元;1單位在公務用車運行費中列支私車燃料費11萬元;4個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不規範,存在無償占用其他單位公務用車現象。
  此外,市財政局局長周學雲彙報說,該局組織對城建、環保、科技等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,查出違規違紀資金13.1億元。
  (原標題:武漢7單位“三公”超標371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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